教育部日前研究制定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意见稿共58条,涉及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、人格权益、受教育权、休息权利、财产权利等。其中“特别保护”一章明确:学校应当落实法律规定建立学生欺凌防控、预防性侵害、性骚扰等工作制度,建立对学生欺凌、性侵害、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。未成年人教育一直是法治基础建设的重点工作,那么针对新的规定,我们如何更加高效的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工作。
完善制度保障,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基地
当前中小学生最缺乏的是生存自护、生存自救的意识和能力。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活动中,仅仅是社会关心和救助是不够的,必须对中小学生加强自我保护教育。因为现在的孩子由于种种原因,就像在温室中成长的花朵,很多人缺乏独立处理事务和辨别事情真假善恶的意识和能力,心理承受能力也较弱。“我们身边经常发生的中小学生在网上交友不慎、沉迷于网络游戏甚至上黄色网站等悲剧,实际上在提醒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实施自我保护教育已刻不容缓。”“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基地”是成都市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活动的深化和尝试,试图通过中小学生在形式多样的自主活动中获得生存自护、生存自救的专门培训。未成年人保护在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情况下,必须由外界救助走向自我教育。
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基地是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活动的深化,通过中小学生在形式多样的自主活动中获得生存自护、生存自救的专门培训。未成年人保护在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情况下,必须由外界救助走向自我教育。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基地包含国防安全、红色文化、交通安全、消防安全、自然灾害避险、校园安全等27个展项,未成年人可以通过AR、VR、交互游戏、实训课程等互动模式参与体验。
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基地将对标未成年人普法、未成年人保护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、食品安全、卫生防疫等内容,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功能,提升基地整体互动性和智能化管控水平,打造“安全+”“法治”“食品”“防疫”实践教育核心阵地,广泛联动更多的政府和社会资源,不断推动未成年人安全教育预防宣传工作的社会化、精准化和常态化。